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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河长办:推行“一报四单”提效能

发布日期:2023-05-12 15:58:31     来源:商洛市水利局     作者:市河库中心 何平谦         浏览量:7727

商洛市自2014年率先在镇安县探索试点河长制工作模式,2015年在全市各县区进行推广。 2017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级河长制工作要求,商洛市创新了河长制季度暗访、“六定一禁止一公开”采砂管理模式、“一县一单通报、一事一单销号”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办法持续提升河长制“四个到位”工作水平但全市河长制工作仍然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部门沟通不及时、问题交办不规范等问题,与新时代管水治水新要求还存在差距。

为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河长办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效能,更好的完成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幸福河流建设、河流健康评价、河流“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整治等工作任务,商洛市河长办今年创新提出了“一报四单”工作方法。即:重要工作按照节点向市级河长报送河长制工作专报,由市级河长批示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传导工作压力,推动河长制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群众电话举报、网络投诉、短视频平台、12314等信访和舆情,第一时间通过舆情反馈单交由相关部门、县区核实并处理;坚持河长制季度暗访工作,将省、市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上级交办问题、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过问题交办单向相关县区河长办和市河长制成员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提出工作要求,限定整改时限;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及群众舆情、信访事件处理不到位、河流“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的,由市河长办向相关县区河长抄送工作督办单,由县级河长牵头,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事项;对基层河长和市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不及时的,由市河长办向相关个人和单位发送履职提醒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督促相关河长和单位,倒排工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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