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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22 20:40:37     来源:商洛市水务局              浏览量:11762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日至9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0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全局的首要位置,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全局上下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1.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危害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切实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水务局党组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为“一把手”任务。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了市水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卫同志为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其他各位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相关整改工作各负其责。全局上下联动,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各牵头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抓整改重点、抓工作落实,形成了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3.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市水务局党的领导有所弱化、党的建设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制定方案,细化责任。2017年11月15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及贯彻落实措施,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涉及水务局5方面1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中共商洛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对应分解为5方面14项具体措施,分别将责任落实到5名党组成员、1名河库处处长、12个牵头单位和19个责任单位,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整改时限为2017年底前。整改工作方案出台后,局党组书记盛卫同志根据工作方案,在会上多次强调,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内容,理清整改要求,并对各单位的个性整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有力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5.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市水务局党组坚持抓水务发展不放松,统筹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关系,抓住整改有利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与全面实现追赶超越、打好五大攻坚战涉水任务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水务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腐败风险点防控,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堵塞水利工程立项、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统筹推动商洛水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方面

1.局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决策事项特别是重大支出没有民主议事记录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水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规范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程序和过程。二是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全方位监督。三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明确决策内容,规范决策行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个别下属单位仍然存在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三重一大”事项缺乏集体研究的会议纪录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局财务独立的9个下属单位,坚决贯彻执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将重大事项的决定上报局党组审核备案。对重大资金的使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集体决议,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公开公示。

3.班子向心力、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之间存在沟通、配合不够,机关干部职工存在工作活力不强、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开展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活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转变领导班子作风,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端正党风、端正学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保持一种团结向上的精神状态,实现“上情”和“下达”的统一,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局党政办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是结合年终个人考核和先进评选工作,树立典型、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先进个人,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政治担当精神不够。对于群众议论较多的河道采砂问题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继续推进“河长制”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了责任明晰的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各县区均建立了河长制工作平台,完善了相关制度,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加大河道巡逻管控频次,加强河道综合执法力度,通过修建堤防等工程措施,促进河道水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三是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取缔”的原则,督促各县区水务主管部门集中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所属区域内的砂场进行排查,促进河道“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力度不大,班子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对水利事业重大问题研究不够。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体两翼”中心城市建设规划,作为水资源管理部门,对水资源保护、利用、调度和危机应对的研究不够,没有制定中长期规划。丹江防洪工程施工近五年不能如期完工,备受社会各方关注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决完成“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涉水工作任务,加大对水利事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力度。二是加快制定中心城市水资源利用的中长期规划,目前,已委托有关设计单位编制了《丹江百里生态长廊概念性规划》、《中心城区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规划》、《市区国家级丹江水利风景区提升工程规划》,《市区国家级丹江水利风景区提升规划》一期工程已全面建成。三是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丹江综合治理可研性报告》已获省厅审查批准。

(二)党的建设簿弱

1.党支部活动不经常,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少,抓支部学习活动多,安排丰富多样的活动载体少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体学习,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征集感悟口号、开办学习专栏等多种活动载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大党建责任考核力度。局党委以“兴水利惠民生”党建品牌为载体,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三是结合建党96周年,开展了表彰先进、慰问老党员、瞻仰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庆祝活动。创新了“兴水利、助脱贫、惠民生”党建服务品牌内容。四是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局属各支部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推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党务工作不规范,个别党务干部对自身职责不明确;党费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存在“节节账、片片账”问题,2016年违规购置1500元参赛服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重新调整了党务干部,加强业务培训,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力量。二是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有关制度的学习,严格规范党费开支,严格党费账目管理,坚决防止违规开支。2016年违规购置1500元参赛服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三是扎实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建立了党员党费收缴台账,实现了微信平台上交纳党费,年终公开公布党费开支情况。

3.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经常,个别下属单位每年只有一次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按照规范化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局党组高质量的开好民主生活会,局属各支部要质量的开好组织生活会,会上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敢于“亮短、揭丑”,敢于说真话,为增进班子团结、促进错误整改、增强班子战斗力、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今后,按照规范要求,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同时,扎实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两述两议”工作。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多、监督落实较少,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少数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对反腐倡廉新形势认识不清,对有关规定、制度学习不深入,执行乏力的整改情况及措施: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二是局党组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开展了市直水务系统财务独立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全市民生水利、农村饮水、行政许可等重大水利工程的监管。12月底,完成了对市直水务系统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高度重视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2013年至2015年底的部分支出存在缺少佐证附件资料等问题。特别是存在长期欠款不还的问题,1995年至2016年共有干部职工13人借公款332614元,长期不能归还平账,暴露了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不规范及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不负责任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组织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和审计有关制度,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不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报销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的支出。三是对2013年至2015年底部分支出缺少佐证附件资料的账务,及时补充完善佐证附件资料,立即整改到位。四是对于长期欠款问题,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有效措施,发出专门通知,加大干部职工借款的清理追收力度,欠款问题现已全部追缴。五是局纪检组、监察室、党政办,加大对局机关、局工会及下属单位财务的检查力度。

(五)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人事工作历史累积问题较多,本系统内部亲属子女多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完善用人机制,凡进入市直水务系统工作的干部职工,实行凡进必考制度,逐步解决本系统内部亲属子女多等问题。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逐步实行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和岗位流动交流制度。

2.技术干部培养不够,存在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强水利专业人才引进。进一步加强与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反映我局水利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通过人才招聘计划、技术干部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今年共招录干部4人。逐步充实了水利专业人才队伍,改变技术干部不足现象。二是制定水利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对现有技术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逐步提高现有人员水利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探求符合水务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制度。

3.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下属单位干部选拨中存在组织不严密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用人原则不动摇,用人标准不走样,用人程序不变通,进一步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科学、合理、正确运用“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将三项机制作为干部提拔萝卜任用的硬标准。在目标的定准定实、干部的考准考实、制度的用准用实上下功夫。把考核奖惩结果与“三项机制”具体条款“硬杠杠”逐项对照,科学加以运用。

4.局机关借调人员较多,有人浮于事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成效:

根据局机关现有人员情况,通过业务知识竞赛、业务能力评定等措施,逐步将部分借调人员实施分流或回原单位工作,制定借调人员考核办法,将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人员借调到机关,加大借调干部培养力度,形成良好的干部选用氛围。对在机关借调人员在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中表现优异的给予提拔重用。

三、移交事项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办移交驻局纪检组线索,按照市委巡察办和第四巡视组要求,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职工借款问题,分别于2017年8月29日、2018年1月19日两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研究职工借款问题,并下发通知要求借款职工及时归还所借款项,截至2018年4月底,13人已归还借款,共计332614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水利建设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程序,定期开展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3.聚焦全市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全市“五新战略”、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的涉水奋斗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各项水利建设目标圆满完成。加快丹江干流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全面完成2016年、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2亿元建设任务。着力打造中心城区水生态建设,优化中心城区水生态环境。重点开工建设5座水库,完成投资3亿元。继续抓好“脱贫攻坚”为重点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5亿元,农村饮水巩固提升人口21万人。着力抓好丹江百里生态长廊、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水利风景区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综合治理面积600平方公里。继续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督办县区全面落实河长制,提升河长履职成效。

4.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开拓创新,克难攻坚,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治水兴水新篇章、实现“三个商洛”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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