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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局党组成员及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08:25:41     来源:商洛水务              浏览量:47288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根据局党组成员和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分工,现将《市水务党组成员及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商洛市水务局党组

                                                                                            2017年7月10日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盛卫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准确把握单位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3.支持和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讲授廉政党课。

4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二、加强监督指导

1.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

2.认真落实约谈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告诫。

3.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三、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

1.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实行“一案三查”,支持和保障驻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

3.及时听取驻局纪检组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坚决防止独断专行。

2.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六、加强制度建设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2.坚持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约束权力的行使,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八、夯实领导责任

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尤其抓好局党组成员、系统县处级干部、局机关及局属主要负责人,并负责市河库处。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新实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分管的计划科、建管科、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领域、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抓好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述职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五、及时分析和掌握下属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六、每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七、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单位工作、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

九、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十一、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二、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十三、年底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研判。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占齐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水政监察科、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市丹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自身和分管单位职工廉政教育。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述职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三、加强制度学习,树立表率标杆。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四、加强分管单位和分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季度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每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并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五、及时分析和掌握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六、严格落实责任,迅速处置突发事件。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河道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督促县区抓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审批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干部管理三安全。

八、每年按时向本级党组、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九、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林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农水科、局党委办、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领域、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抓好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述职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五、及时分析和掌握下属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六、每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七、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九、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十、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廉政文化建设,对本局和市纪委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廉政文化活动,给予全力支持配合。

十一、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十二、每年按时向本级党组、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十三、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军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对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围绕涉及水利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对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和机制,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促落实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水利”,促进重大决策公开和办事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效能及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七、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八、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

九、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转发有关信访案件和市纪委交办的事项。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 罗伊辰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分管的产业发展科、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城乡供水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抓好干部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年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述职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四、及时分析和掌握下属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五、每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六、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七、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个人请示报告制度。

九、年底总结研判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十、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一、落实好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商洛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马卫军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负责的局机关工会、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等方面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措施,促进具体工作得到落实。听取负责范围内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对负责范围内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对工会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工会账务财务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或存在问题的责任人约谈督促。

五、及时分析和掌握负责范围内干部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岗位选聘用人,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

八、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九、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十、严格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加强局机关工会管理和经费开支,督导市直水务系统工会工作依法以纪依规办事。

十一、对负责范围内已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应经常开展警示教育。

十二、落实上级党组(党委)、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商洛市河道与水库管理处 处长 刘尚忠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负责的市河库处、分管的市城区河道与灌区管理站、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处、市二龙二级电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领域、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述责并进行讲评,对履职尽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五、及时分析和掌握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六、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工作、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重要依据。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

八、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九、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十、加强对全市河道、水库、库区移民等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市区、县区严禁河道乱挖乱采、乱搭乱建,严格库区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不断提升水利行业形象。

十一、对分管领域内已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应经常开展警示教育。

十二、落实上级党组(党委)、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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